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教代会的各项职能,根据《上海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》的精神,参照全国总工会《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》和《上海市基层工会工作的规范》的有关精神,使学校教代会代表能更好地反映全校教职工的意愿,做好联系广大教职工的纽带和桥梁作用,团结带领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,特制定同济黄渡小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产生方案:
一、教代会代表的条件:
1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;热爱本职工作,积极维护学校的荣誉。
2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、师德规范和职业道德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在教育、教学工作中起骨干作用、表率作用。
3、关心学校发展,热心为教职工办事,顾全大局,作风正派,公正公道,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校行政的决策指挥权。
4、密切联系群众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正确代表群众利益,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热心为会员、群众说话办事,人正无私心。
5、学习和掌握学校民主管理知识,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活动,并从学校和教职工整体利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有一定的民主管理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。二、教代会代表的名额:
我校工会会员(教职工)总数112人,根据《工会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拟按40%的比例选举工会会员代表(教职工代表)。其中一线教职工代表不少于60%,中层及以上干部比例不少于15%。学校党、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,参加各组推荐时,不占代表比例名额。会员代表(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,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,因工作需要除外)应具有广泛性、先进性、代表性,青年应占一定比例。(各工会小组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表)
三、教代会代表产生的办法:
教代会代表由工会小组广泛酝酿,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,然后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结果综合平衡后产生。
四、教代会代表的资格审查
为了保证代表的质量,在代表产生后对代表的比例、程序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,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教代会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,最后根据各组室选举情况和代表条件平衡,确定人选。
五、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任期
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任期3年,代表可连选连任。
本条例须抄报校党支部审阅批准后,方可执行。
附件:
《上海同济黄渡小学工会第六届次教代会代表分配名额》
工会小组: 分配代表名额
西一、二年级(23人) 8+1人
东一、二年级(20人) 7人+1人
三年级(22人) 7人+2人
四年级(22人) 8人
五年级(25人) 9人+1人
上海同济黄渡小学工会换届工作筹备小组
2018年12月17日
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92号